阳春市关于解除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管控的通告(11月13日)
导语 经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3日7时起,解除阳春市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管控。
阳春市关于解除疫情防控
风险区域管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研判,决定自2022年11月13日7时起,解除阳春市疫情防控风险区域管控。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春湾镇石龙路两边前后三排建筑;春湾镇新明村东风自然村水田以东、县道602线以西、下岗村路口树林以南、新明明发商店南侧巷子以北高风险区域管控,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二、解除春湾镇新明村东风自然村以及急水自然村中风险区域管控。
三、阳春市所有中高风险区均已解除,全市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解封”不能“解防”。请广大群众继续做好个人防护,养成科学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努力,切实落实防控措施,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感谢广大市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阳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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