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阳春市“迎春杯”男子篮球赛活动公告

导语 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我市文旅局特举办“迎春杯”男子篮球赛活动,活动分青年组和老年组,快来报名吧!

  一、主办单位

  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待定)

  三、比赛项目、时间、地点:

  (一)项目

  1.青年组,18-39周岁(1984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出生);

  2.中老年组,40-65周岁( 1984年1月1日前出生)(二)时间:2024年2月14日-3月4日

  (二)地点:另行通知(以比赛赛程为准)

  (三)比赛时间:2024年2月14日-3月4日

  四、参赛人员: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均可组队报名参加。

  五、参赛要求

  (一)运动员以阳春市本地户口为准,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月1日前出生)身体健康的男子。

  (二)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副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 12名。

  (三)青年组各参赛队允许非阳春户籍的中国籍健康男子参赛,每场上场队员限2名

  (三)各参赛队赛前必须为本队运动员购买比赛期间的意外伤害保险,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及风险告知书》

  六、比赛办法

  (一)比赛设青年组(限报16支队)、中老年组(限报10支队)。

  (二)比赛采用国家篮球协会审定的最新比赛规则

  (三)中老年组场上运动员要求:

  40-46周岁1名(1983年12月31日至1977年1月1日),

  47-54周岁3名(1976年12月31日至1969年1月1日),

  55-65周岁1名(1968年12月31日至1958年1月1日)。

  (四)第一阶段比赛采用分组循环赛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加附加赛制。

  七、纪律要求

  (一)各参赛队要严格遵守比赛秩序、纪律

  (二)比赛过程中不得无故弃权、弄虚作假、罢赛、不按时到场比赛。

  (三)必须服从裁判员判罚,严禁起哄或向赛场投掷杂物:严禁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或以任何形式干扰比赛秩序,

  (四)如有运动员在比赛场上或场下发生打斗行为,辱骂裁判员、工作人员,发表、传播或向媒体散布不实或不负责任的言论等,视其情节轻重,参照《全国篮球竞赛处罚规定》以及《体育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体育赛场行为规范管理的若干意见》给子当事者停赛、取消队伍成绩,并向全市通报等处罚。

  (五)参赛人员、观众有违反本意见规定的行为,赛事竞赛组织者将依法依规及时制止并妥善处理,相关行为涉嫌违法犯罪的,将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处理和后续案件查办工作。

  八、申诉与抗议

  允许参赛队用书面形式申诉与抗议,但必须向仲裁委员会交缴 500 元申诉金。如申诉被仲裁委员会确定合理,即退还申诉金

  九、奖励办法

  (一)青年组奖励前八名(颁发奖金、奖杯)。

  (二)老年组奖励前六名(颁发奖杯)

  十、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月31日上午12:00 截止报名。联系人:严沛柯,联系电话:13542639120;张博,联系电话:18900805312.

  报名时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包括报名表、自愿参赛责任书及风险告知书、保险购买清单。报名表一经上交,不得更改。

  十一、2024年2月2日下午 15:30 在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五楼会议室(二)召开赛前技术会议,请各领队、教练员依时参加。

  十二、比赛经费由主办单位负责,各参赛队经费自理。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属阳春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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