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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2-04-12 14:57:05
办理条件

1、职工参保:我市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或失业金人员、本市城镇户口灵活就业人员;

2、城乡居民参保: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市户籍,不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

办理材料

1、职工首次参保:

(1)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银行出具的开设基本帐户的开户证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本单位报送市统计局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和劳动情况统计年报;

(6)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花名表和相关档案资料。

2、城乡居民参保:

(1)参保人员提供的必备资料:

①户口簿复印件(A4纸,下同);

②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以户主或户口簿中任意一个有经济能力的人姓名在阳江市内任意一家银行营业网点开设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首页(或本人页)复印件;

④每人一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参保人员提供的补充参考资料或证明:

①18岁以上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在校学生应提供学校证明;

②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提供相关证件或证明;

③残疾人需提供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原件、复印件或当地县级以上残联确认的证明;

④低保对象需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低保救助证》原件、复印件或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确认的证明;

⑤出境定居、参军、服刑、在异地居住并已参加当地医保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或部门的证明。

办理流程

1、城乡居民参保:

(1)以家庭为单位到户口所在地的镇农医办或街道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非本市户籍的大中专及技工学校在校学生,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统一分别到学校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3)重度残疾人群和低保收入人群,以各县(市、区)残联或民政部门为单位集中统一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注:每年9月至11月为下一年度新参保申报和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员变动时间。

2、职工参保:由单位代办,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址

阳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阳江市二环路208号

电话:0662-2231186

阳江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地址:阳江市创业路

电话:0662-3100248

阳江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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