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条件+材料)

导语 阳江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业务办事指南来了,一起来看阳江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办理条件和材料信息。

  阳江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办理条件:

  工伤职工发生工伤并认定为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达到5-10级、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终结工伤保险关系的,可以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阳江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办理所需材料:

  1、《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盖有单位公章);

  2、《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权利义务告知书》;

  3、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核验原件,存复印件);

  4、建筑业以建设项目为单位的参保名称与《认定工伤决定书》里的申请人不一致的,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若合同期已满还需提供延期相关证明。

  5、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提供非社保卡的,需要同时提供不使用社保卡的说明材料;单位垫付的,须提供工伤职工签字确认的垫付凭证);

  6、委托办理:委托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阳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可获阳江工伤保险业务办理表格下载入口,12项工伤业务办理指南、材料、条件、时限以及办理对象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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