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抵押权变更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办理流程一览

导语 阳江抵押权变更模式下不动产转移的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怎么办理,一起来看正文解答内容。

  不动产转移+抵押权变更模式带押过户办理流程

  1、申请

  由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及贷款的“带押过户”材料(如:离婚证与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或结婚证与夫妻财产的书面约定等材料),就贷款的“带押过户”共同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

  属于继承、受遗赠的,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及贷款的“带押过户”材料就贷款的“带押过户”向受托银行提出申请。

  2、审查

  受理申请后,公积金中心与受托银行分别完成对原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带押过户”审查。

  公积金中心审查完毕后,向受托银行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房屋“带押过户”同意书》。

  3、签订贷款担保人变更协议

  受让人作为抵押人,与受托银行就原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签订贷款担保人变更协议(可在“带押过户”申请时提前预签)。

  4、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及抵押权变更登记

  公积金中心审查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受托银行出具同意抵押期间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的书面材料,协助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妥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及抵押权变更登记(合并办理)。

  5、不动产登记信息补录

  收到不动产登记证明之日起,受托银行经办人在2个工作日内将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贷款担保人变更协议等相关信息补充录入、扫描材料上传到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纸质材料送至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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