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阳江市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待遇标准+报销比例

导语 关于2022阳江市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人员类别待遇标准,报销比例等内容详见正文。

  2022阳江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不分医院级别,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如下:

  (一)普通群众:

  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达到15000元(不含15000元)至65000元报销60%,65000元以上(不含65000元)报销70%。参保人每个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封顶)为15万元。

  (二)困难群众:

  1、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难群众起付标准下调80%,即起付标准为3000元,报销比例达到80%,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众起付标准下调70%,即起付标准为4500元,报销比例达到70%,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三)大病保险市外就医报销比例:

  1、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有效期内,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2、其他异地就医人员(即异地转诊人员、急诊人员)办理或者不办理备案手续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都按市内比例相应减少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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