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导语 阳江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1]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成考试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我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行统一考试科目、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评卷和公布成绩。

  三、考试对象:所有参加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试的考生。

  四、考试时间:2013年4月9日—20日

  五、考试科目:

  (一)必考项目:200米跑

  (二)选考项目:一分钟踢毽子或仰卧起坐。

  六、考试计分办法:体育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占中招文化课总成绩8%计入初中毕业生毕业考试总分。每科评分为5分至120分,但考生2个考试科目的平均分不能超过100分。

  七、考试科目及规则

  (一)200米跑

  1、场地及器材:原则上在200米以上田径场进行。没有规范运动场地的学校,可采用2 X 100米直道折返跑组织考试。若人工计时采用一道三表,使用前应校正,用发令枪或发令旗发令。

  2、考试办法:起跑姿势不限,可采用胶鞋、钉鞋或赤脚跑步。采用2×100米的考生跑到折返点时用任何一只脚触及折返点方可回跑,其他按田径规则进行。

  3、记录方法:监考员记录成绩,同时要向考生举牌亮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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