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阳江市引进人才落户流程

导语 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2023阳江市引进的人才可凭相关材料落户阳江。

  引进人才入户

  (一)办理条件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本市人才引进政策,愿意将户口迁入本市的人员,可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选择入户,其配偶、子女、父母均可随迁。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获得副高职称以上专业技术人才(要求有本科学历)。其中,学校、医院引进对象资格条件可放宽到国内优秀院校的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详见附件4)。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除职位表有职称要求的年龄限制外,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2月1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年龄要求为45周岁以下(即1977年2月11日后出生),正高级职称要求为50周岁以下(即1972年2月11日后出生)。

  (五)具有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在五年内(从2018年2月11日起至今)曾通过我市招才引智取得事业单位编制并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不得报名。

  (七)现已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或辞职不满两年(即2021年2月11日起至今)的人员不得报名。

  (八)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参加面试。

  (二)需核查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员《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人才引进文件或《调动介绍信》;

  4.申请人根据实际选择提供下列材料之一:有合法产权房屋的提供房产证件;租赁房屋的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材料和房屋所有人及户主同意落户的书面材料及其《居民户口簿》;挂靠集体户口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意见或《集体户口簿》;挂靠家庭户口的需经房屋所有人和户主同意并提供书面材料及其《居民户口簿》。

  附:

  关于印发《阳江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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