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建造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导语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分次提取。提取额度=购地款+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参考指标价格。

  一、提取条件

  权属属于职工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时限及提取额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分次提取。提取额度=购地款+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参考指标价格。

  三、所需材料(仅需提供原件)

  1、身份证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

  如以该房屋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提取额度=购地款+建筑面积×工程造价参考指标价格 +贷款利息―已提取金额。

  四、其他补充材料

  提取人为配偶的另须提供结婚证。

  提取人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须提供同一户籍的户口簿或证明(公安部门出具)。

  异地建造自住住房另须提供: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在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公积金缴存证明。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阳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公积金缴存+贷款(基数+比例+上限)+提取入口,不同办事类型指南+资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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