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一览

导语 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时候一定要了解好这些内容,可以有效为自己和孩子避免掉不必要的麻烦。

  1.严格执行实名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要出具夫妇双方身份证原件(或户口薄),经核对入院时的信息(夫妇双方名字和身份证号码)无误后再办理。如夫妇使用虚假证件办理入院或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将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的注意事项:①父亲、母亲的姓名要按照其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的资料如实填写;②年龄必须填写实足年龄;③婴儿姓名要提前拟好,一旦填写确认不得更改。

  3.《出生医学证明》按产妇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的内容打印,一经打印,内容一律不予更改。如果领证人擅自更改《出生医学证明》的某项内容而导致该《出生医学证明》失效,一切后果责任自负,与院方无关。

  4.《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产妇要在住院期间认真填写好,并于出院前交到本院住院部五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出院后10个工作日内上粤省事小程序申请现场领取或邮寄到家。

  5.领取《出生医学证明》时需要提供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产妇住院结算发票,原则上领证人必须是小孩母亲,如委托第三者(包含小孩父亲)领取要提供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阳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出生证明】可获阳江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办理流程,办理指南,办理地点、领证时间和咨询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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