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导语 不同人员报销比例不一样。其中,异地转诊人员住院起付线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阳江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10%执行,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按照阳江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下降5%执行。
☀城乡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
医院 级别 |
市内就医和已备案 长期异地就医人员 |
其他异地就医人员 (即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人员) |
年度最高 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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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元) |
支付比例 |
起付线 (元) |
支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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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备案 |
未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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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 |
700 |
60% |
900 |
50% |
45% |
15万元整 |
二级 |
400 |
75% |
900 |
65% |
60% |
|
一级 |
200 |
90% |
900 |
80% |
75% |
备注:
以下6个病种免起付线:
1、各类恶性肿瘤(含保守治疗、手术及术后放、化疗和非放、化疗治疗);
2、血友病;
3、地中海贫血;
4、精神分裂症;
5、肾脏、肝脏、心脏移植手术和心脏瓣膜置换术;
6、骨关节置换术。
(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一个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特定病种就医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不分医院级别,大病保险待遇标准如下:
人员类别 |
起付标准 |
报销比例 |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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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就医和已备案长期异地就医人员 |
其他异地就医 (即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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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群众 |
15000元(不含15000元)至65000元 |
60% |
55% |
15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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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0元以上(不含65000元) |
70%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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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 |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
4500元 |
70% |
65% |
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
3000元 |
80% |
75% |
大病保险市外就医报销比例:
1、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即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有效期内,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按照本市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执行。
2、其他异地就医人员(即异地转诊人员、急诊人员)办理或者不办理备案手续的,大病保险报销比例都按市内比例相应减少5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