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居民医保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起付线+比例)

导语 市内就医和已备案长期异地就医人员在三级医院住院支付比例为60%,在二级医院支付比例为75%,在一级院支付比例为90%。

  参保人在住院期间,不得同时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或门诊特定病种待遇;参保人门诊医疗费用已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定病种待遇标准

医院

级别

市内就医和已备案

长期异地就医人员

其他异地就医人员

(即异地转诊人员、异地急诊人员)

年度最高

支付限额

起付线

(元)

支付比例

起付线

(元)

支付比例

已备案

未备案

三级

700

60%

900

50%

45%

15万元整

二级

400

75%

900

65%

60%

一级

200

90%

900

80%

75%

  备注:以下6个病种免起付线:

  1、各类恶性肿瘤(含保守治疗、手术及术后放、化疗和非放、化疗治疗);

  2、血友病;

  3、地中海贫血;

  4、精神分裂症;

  5、肾脏、肝脏、心脏移植手术和心脏瓣膜置换术;

  6、骨关节置换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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