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迁入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阳江市迁入户口需要根据办理的具体情形准备具体所需的材料,具体情形与材料详见正文。

  办理时需要携带的资料:

  (一)因“三投靠”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被投靠方的房产证;

  3、夫妻投靠的,需要结婚证,离婚后再婚的,须提供法院离婚判断书;

  4、父母投靠子女的需要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单位档案复印件;

  5、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证明,成年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6、迁入人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7、跨省投靠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二)因工作调动办理时需要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劳动或者人事部门开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3、《干部(工人)调动行政公函》;

  4、迁入人身份证;

  5、省外调动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三)因投资、购房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1、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2、在当地购买房屋的房产证;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4、结婚证;

  5、独生子女证;

  6、父母户口随迁入的,须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或者单位档案复印件;

  7、迁入人员身份证和随迁人员身份证;

  8、省外迁入须填写《省外人口迁入呈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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