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选号须知

导语 办理机动车业务选号时,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办理机动车业务选号时,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之一:

  一、随机选取号码(适用于各类机动车)

  申请人在计算机随机跳出的10个号码中确定1个号码,简称“10选1”,限时1分钟。

  二、自编自选号码(只限于小型汽车)

  (一)申请人在粤QDA001至粤QZZ999范围内自行编排确定一个号牌号码。

  (二)号码编排规则: 粤Q后面第一位为英文字母(但不能选A、B、C、I、O),第二位也为英文字母(但不能选I、O),后三位为阿拉伯数字(不能包含“000”、“33”、“66”、“88”、“99”)。

  三、互联网自编自选号码(只限小型汽车注册登记和非营运小型汽车转移登记)

  (一)申请人可在互联网上自编自选粤Q0A001至粤Q9A999号牌号码,该号段使用完毕后再发放。

  (二)号码编排规则: 粤Q后面第一位是阿拉伯数字“0”至“9”任选其中之一;第二位是英文字母 “A”不变;第三位至第五位是阿拉伯数字任意组合,但三个数字不能同时为“0”。

  预选成功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车管所确认登记。

  互联网网址:http://59.41.46.243:9080/vehweb/navigator

  四、竞价发放号码(只限新注册及转移登记的小型汽车)

  申请人可按照每期小汽车号牌竞价发放的公告参加号牌拍卖会,竞价选取号牌。

  五、保留原号码(只限小型汽车)

  机动车所有人拥有机动车三年以上办理报废或转移登记的,在6个月内购买新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可以申请继续使用原号牌号码。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