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离婚怎么办理(条件+材料)

导语 各位小伙伴注意啦!关于阳春市离婚登记办理条件、办理所需材料、办理地点等,详见下文。

  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4.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6.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7.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8.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军人证件(含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4、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5、离婚登记声明书。

  网上办理流程:

  登陆网址——选择办理业务,填写相关信息及提交相应材料——持有关材料到相应的办理点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流程:

  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办理窗口:阳春市婚姻登记处窗口

  办理地点:阳春市阳春大道3号阳春市民政局一楼阳春市婚姻登记处窗口

  办公电话:0662-772201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每周周六及元旦、五一、国庆法定节假日当天上午9:00-11:30。

  位置指引:方案一:在阳春汽车站(公交站)乘坐阳春2路(坐4站)到阳春四中站下。走约400米到达。 方案二:在阳春火车站总站乘坐阳春1路(坐7站)到阳春汽车站(公交站)转乘阳春2路(坐4站)到阳春四中站下。走约400米到达。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阳江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离婚】可获阳江各区县离婚办理指南(材料+地点+时间+条件),(线下+网上)预约入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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