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导语 享受扶持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是指阳江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入学前具有阳江市户籍的市外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享受扶持政策的对象

  享受扶持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是指阳江市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入学前具有阳江市户籍的市外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如何申领各类补贴

  (一)社会保险补贴。

  1、申领对象:所有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或个人。

  2、申领条件:①吸纳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申领社会保险补贴;②招用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③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3、申领程序:

  (1)企业申领程序:①企业在每季度15日前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交资料申请上季度补贴;②由县级以上人社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③初审合格的申领补贴名单在当地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社部门出具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⑤财政部门复核完毕后,将资金划拨至企业基本帐户。

  (2)个人申领程序:①个人在每季度15日前向当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交资料申请补贴;②由当地县(市、区)人社部门对资料进行核实,出具审核意见和审核;③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完毕,对审核合格的申领补贴名单在当地县(市、区)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④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市、区)人社部门出具审核意见,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⑤财政部门复核完毕将资金划拨至个人账户。

  4、补贴期限:

  (1)企业补贴的期限不超过1年;

  (2)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不超过3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

  (3)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的给予不超过3年灵活社保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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